淮阴师范学院长江路校区生活垃圾场垃圾清理服务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淮阴师范学院长江路校区生活垃圾场垃圾清理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及服务内容:
1.服务期限:签订壹年服务合同(不包含校方寒、暑假期间)。
2.服务内容:按照校方要求,高质量完成长江路校区生活垃圾场的垃圾清理工作。
二、招标方式:
校外公开招标。投标人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项目最低价中标。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陆万壹仟捌佰元整。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四、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在长江路校区生活垃圾场垃圾处置过程中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环保责任。
4.投标人应保证长江路校区生活垃圾场垃圾的及时清理,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留过夜;正常情况下每周对垃圾场保洁一次(冲洗、消杀等),杜绝蚊蝇滋生;经常对垃圾库进行清扫,以保证垃圾场地周围的清洁卫生。
5.合同期内,投标人需提供铲车1辆在长江路校区生活垃圾场参与现场服务。投标人安排的车辆及驾驶员必须手续、证照齐全,不得无证驾驶、违规驾驶。校园内所发生的一切人员、车辆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6.投标人应做到安全生产、文明作业、规范操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长江路校区生活垃圾场垃圾清理工作(作业时间为:每日7:30——11:20、14:00——17:00),不得影响师生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7.每年分两次(每学期末)结算投标人垃圾清理的相关费用。费用主要包含车辆费、人工费、垃圾清理费、税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支付方式:每学期末,中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付款。
8.投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违反招标人相关规定的,给与中标人一定金额的经济处罚。拒不整改的,招标人出具书面警告。书面警告三次以上,提前终止合同。出现重大问题,除终止合同外,同时取消下次投标资格。
(二)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作现场进行考察,一旦参与投标即视同已完全阅读并认同本招标文件所有相关内容、并已充分了解项目情况。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本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10月12日17时30分。(工作日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30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师师范学院后勤服务集团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长江西路111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152579588
淮阴师范学院后勤服务集团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