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后勤服务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分工会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把分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替职工说话的群团组织,根据《工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学校工会的工作部署。
二、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三、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四、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技能比武,组织丰富多彩的参观、学习、交流及文体等活动,提升职工业务技能,活跃职工业余生活,办好“职工之家”。
五、抓好工会会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
六、做好职工福利发放和困难职工、退伍军人慰问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七、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活动。
八、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的正当权益。
九、坚持民主管理,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公布账目,接受监督。
十、本制度由集团党委负责解释。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后勤服务集团(资产经营公司)分工会工作制度》(集团(资产)党发〔2020〕2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