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后勤服务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党委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拓宽党内监督渠道,强化党内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党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党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内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有力保证。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所指的党务公开是指集团党委及所属党支部将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适时予以公开。
第四条 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服务发展原则
(二)依法依纪原则
(三)真实公正原则
(四)注重实效原则
第二章 党务公开的内容
第五条 党务公开的内容
(一)群众普遍关注的全局和中心工作情况。包括集团党委贯彻执行校党委决议、决定的情况;研究制定涉及集团改革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思想建设方面。包括集团党委关于思想建设的决定、意见和措施等情况;关于思想建设的重大活动安排和落实情况;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及完成情况;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三)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职责分工、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情况;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等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联系师生员工、服务党员群众方面的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奖惩情况;领导班子和干部工作考核情况。
(四)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设置、职责分工等基本情况;党员发展、党员变动情况;党组织换届选举、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使用、评优表彰、评估检查等情况;各类党建主题活动情况等。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党员违纪违法案件调查核实情况等。
(六)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主要根据实际需要或者党员、员工认为有必要公开,又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党内事务。
第三章 党务公开的时限、形式和程序
第六条 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根据内容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分期公开、依申请公开四种。重大决策、目标任务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动态性工作分期公开,党员、群众申请公开的事项实行申请公开。
第七条 党务公开的形式
(一)对党组织内部公开的事项,主要通过党员大会等党内会议及文件、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对校内公开事项,主要通过党务公开栏、分工会、网络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对社会公开的事项,主要通过公告、网络媒体进行公开。
第八条 党务公开的程序
(一)制定目录。按照集团党委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和时限等。
(二)实施公开。日常性党务公开依照公开目录进行。申请公开的文件,需经集团党委会研究确定,对适宜公开的予以公开,不适宜公开的要向申请人做好解释。
(三)收集反馈。认真收集党员、员工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员工反馈。
(四)归档整理。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档案,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和党员、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做好管理工作。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九条 切实加强领导
集团党委是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集团党委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党务公开办公室,集团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任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 强化监督检查
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抓好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加强上下联系沟通,积极报送经验做法,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加强自我完善,重点对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形式是否恰当、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进行总结。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集团党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后勤服务集团(资产经营公司)党委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集团(资产)党发〔2020〕8号)同时废止。